申請補貼類別
今月17號運輸署網頁開始申請後,相信除了司機、打理人及車行都有好多問題。作為車行的身份,我係到盡能力一一解答。
問題一: 最基本司機證問題
大家基本上都明白,一定要有效的士司機證先可以申請。至於有效日期前後日子邊日先當係有效,呢樣唔係到詳細解釋,政府網頁已經有答案。
問題二: 分開三期計算,即係邊個選項先啱?
其實入到去會見到A. B. C. D 選項
**大家留意: 無論邊個選項都好,最基本條件係今年一月至三月有開工先可以申請, 否則不用填了**
*** 一至三月份: 其中選擇一個月份係有開工最起碼 8天***
A 選項: 只係取$7500 一次性
B 選項: 前提一至三月有開工,四至六月份有開工(符合最低要求: 四至六月其中一個月份開夠12天) 就可以選擇呢項。
C.選項: 前提一至三月有開工,七至九月份有開工(符合最低要求: 七至九月其中一個月份開夠12天) 就可以選擇呢項。
咩情況下會選擇呢個選項呢?
雖然,運輸署講明只可以提交一次。 不過,再三核實,其實意思係 “每一個申請只提交一次”, 即係話我可以分兩次申請補貼。 今次我申請一至六月份的補貼(選項B), 下次申請七至九月(選項C) 都無問題。
D.選項: 唔等錢使,又怕煩的話, 可以係九月份一次過申請一至九月份的補貼 (選項D)
申請的個人資料
1. 一開始就係入返司機基本個人資料。呢部分其實自己親自入會比較好D,如果打錯字就比較煩。 我相信大家都無咩問題。
2. 第二部份就要入車牌及日數
呢PART 就比較煩,點解? 腦海裏面會有一連串問題。
問題一: 每個車主只可以填四個司機??
基本上係有三個身份: (1) 司機 (2) 打理人/車行(代車主托管) (3) 車主
情況1.車主 <> 司機
我哋會係網站見到一份叫做 “司機與車主就有效租車協議的聯署聲明”
咩來? 其實政府係怕 “車主”與 “司機” 無一份正式協議,所以畀車主下載同司機簽一份。
圖一:
有兩份文件要清楚: 有效租車協議 或 聯署聲明
條件2及3 : 都係講緊要是但一份就可以。
細心睇埋 註1 講 “只可替四位司機簽署有關聲明”
***即係: 私人車車主只有”四位司機” 限制,最多只可以填四位司機名***
情況2.打理人/車行(代車主托管) <> 司機
***只要有”有效租車協議” 就不用 “司機與車主就有效租車協議的聯署聲明” ***
下圖的左邊會見到 有效租車協議 “或” 聯署聲明 = 是但一樣就OK
問題二: 有效租車協議 或 車主及司機聯合租車聲明,即係點??
車行 / 代車主托管的車行打理人: 有效租車協議就已經足夠。雖然運輸署無提到咩叫有效租車協議,不過個人認為份協議最基本都要有:
1. 基本司機資料: 司機名, ID 號碼, 地址
2. 車行印章及加簽
3. 簽署日期
最後當然係租車記錄 (即係租卡: 車牌、開工日子及車行職員簽署) 先為之完整
問題三: 車主唔肯加我個名,咁我咪申請唔到??
車行租車司機根本唔使煩,車行唔會有”四個司機” 的限制。理諭上一個車行替工司機可以開十二日工,但係十二天都唔同車。司機如實報返十二天開過的車牌上運輸署就足夠。
與私人車主租車的司機就需要大家協商四位司機名額取得聯署聲名再提交申請。
問題四: 車行角度我只係租畀某司機開特更,其他分租出來的司機(替工)我都唔認識,我唔會幫手。
有些車行會特別要求司機不能把分租出給其他司機。 有些車行沒有這個要求的話, 最直接的做法就係興分租的司機加簽一份獨立的租車合約及簽返租車記錄,再提交上運輸署。
入銀行戶口資料
其實呢部分照返入就無問題。 不過有一樣都提提大家
1. 指引第四點講明: 最好係用返該司機的銀行戶口做收款
2.穩陣起見,銀行戶口最好都係親身填返就比較好
填好所有再按”繼續”就可以了
證明文件副本
來到呢版,你只需要準備好文件就可以上存:
(1) 有效司機證
(2) 聯署聲明 (車主<> 司機) / 租車協議 (車行/打理人 <> 司機)
(3) 租車記錄
** 如果同一段期間,不同車行/打理租車, 都建議問返所有先前租過車的車主聲明及/或租車協議 都上載都網頁上
** 檔案大小唔可以超過1.5MB 及多於5個檔案**
上載好文件後, 再按”繼續” 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