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就該24名透過Uber手機程式提供接載服務、被高等法院駁回對其「白牌車服務」判罪裁決上訴的司機的個案,運輸署會按有關法例的規定,執行車輛牌照的暫時吊銷安排,同時要求登記車主將車輛移交運輸署保管,直至有關吊銷期屆滿為止。根據法例,當法院就案件頒布裁決,運輸署會在裁決後的14天內發信通知涉案車輛的登記車主有關暫時吊銷其車輛牌照的事宜。
政府一直十分關注私家車及輕型貨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情況,並對違規行為嚴厲執法,絕不縱容。因此,運輸署一直與警方保持密切聯繫,如發現懷疑個案,運輸署會轉介警方跟進。
政府對於使用不同的通訊科技,包括網絡或手機程式召喚出租汽車持開放態度,惟在使用新科技或新平台的同時必須合乎法規,以保障乘客的利益及安全。有關的出租私家車服務必須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並符合相關法例的要求和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發證條件。
運輸署會繼續積極配合警方的打擊非法「白牌」車執法行動。在2015年至2019年7月期間,因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被法庭定罪而被暫時吊銷牌照及扣押的車輛共有125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