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士服務良莠不齊,為提升質素,香港特區政府建議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引入的士車隊制度、提高“白牌車”載客取酬的罰則等。針對劏客、濫收車資的問題,政府建議引入三級記分制度,兩年內累積被記15分或以上,司機會被“釘牌”3個月至6個月,相關條例草案今日刊憲。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會就《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修訂)條例草案》及《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草案》刊憲,下周三於立法會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



兩年累計15分 初犯停牌3個月

  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該記分制度把的士司機的違規行為分類為三級制,分別被記3分、5分或10分。其中,濫收車費、拒載及更改的士計程錶等較嚴重罪行會被記10分;繞路、“釣泥鯭”記5分;拒絕發收據記3分。司機兩年內,被記滿8分會收到警告;記10分或以上,司機必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報讀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記滿15分或以上,初犯者會被釘牌3個月,再犯釘牌6個月。



文件指出,濫收車費、拒載等行為涉及欺詐或蓄意行為,建議除了記分,還要追究刑責,初犯而被定罪的罪則維持現行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隨後再次被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運輸及物流局建議記分制在條例刊憲後9個月、即明年4月生效,讓運輸署和的士業界有充足時間做好準備。



來源:

http://hk.crntt.com/doc/1067/1/1/7/106711731.html?coluid=2&kindid=0&docid=106711731&mdate=07071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