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的士業人手短缺及提升職業司機駕駛安全,政府明(3日)刊憲修例容許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新牌持有人在完成「P牌」後可即時報考的士牌,同時要求報考的士牌及公共巴士牌的申請人需修習強制職前課程,並通過筆試。新安排將於今年10月起生效。
運輸及房屋局和運輸署提交立法會文件顯示,建議修改《道路交通條例》以回應商用車業界對要求政府改善司機短缺及老化的情況。文件指,現時私家車或輕型貨車的新牌持有人在完成俗稱「P牌」的一年暫准駕駛期後,須持有相關駕駛執照2年才可申請報考商用車車牌,包括的士、公共及私家小巴、公共及私家巴士、貨車及特別用途車輛等。
修例後,相關新牌持有人完成「P牌」後可即時申請報考商用車車牌;若新牌持有人未完成「P牌」,則只需持有相關的正式駕駛執照一年便可報考,毋須如現時般持牌最少三年。當局認為,修例不大可能增加道路安全風險。
此外,當局又建議修例將現時報考公共小巴牌的申請人必須修習職前課程的強制規定,延伸至報考的士牌及公共巴士牌的申請人,以提升的士及公共巴士的安全及服務質素。政府將會採用單元結構,為的士、公共小巴和公共巴士制訂全新的專設職前課程,新課程包括基礎單元及專屬單元兩個部分,涵蓋商用車的基本司機知識及技巧,課時仍維持16小時,學員須在每個部分完結時通過筆試。
新法例將於明日(3日)刊憲,並於下周三(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立法程序,今年10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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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02日(四)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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